药剂混配原则: 一、不影响化学稳定性以至于降低药效 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和杀虫剂不能和碱性物质混配,对酸性物质敏感,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常识。乙虫腈和阿维菌素不能混配使用,会降低药效。 1.遇碱易分解的药剂 有机磷类杀虫剂:如敌敌畏、敌百虫、辛硫磷、乐果、毒死蜱、马拉硫磷等。 有机氮杀虫剂:如呋喃丹、叶蝉散等。 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如抗蚜威、异丙威、丁硫克百威等。 菊酯类杀虫剂:如溴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联苯菊酯、拟除虫菊酯类 杀螨剂:如三氯杀螨醇、炔螨特、乙螨唑等。 其他常用真菌性药剂:如福美双、代森锌、代森锰锌、醚菌酯、异菌脲等。 杀细菌药剂:如中生菌素、春雷霉素等。 2.遇酸容易分解的药剂 植物生长调节剂:如2,4-D钠盐、2甲4氯钠盐。 杀螨剂:如双甲脒。 氨基酸铜类等。 3.不能与铜制剂混用的药剂 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杀菌剂:如福美双、代森锰锌、代森锌、丙森锌、代森联等。 除草剂:如2,4-D类。 苯并咪唑类杀菌剂:如甲基硫菌灵、硫菌灵等。 其他含有重金属离子的制剂如铁、锌、锰、镍等制剂。 二、混配后不影响物理性状 一般厂家都会加一些助剂,把药剂制成乳油、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等不同剂型,具体成分我们是不清楚的。 如果两种产品混合在一起发生了絮状、沉淀、浮油、分层,那一般都代表是助剂或者产品本身发生了反应,这时候最好就不要混配啦。 举例:嘧菌酯不能和有机硅助剂或乳油型有机磷杀虫剂混用。 三、混配后药剂的毒性不能增强 两种作用机理相似的药剂混合使用等于增加了药剂浓度,药害风险加大。 比如同时用两种触杀型除草剂,二者混用的药害就非常大。 四、混配后能增加病虫毒性或者延缓抗药性 有一些药剂混配会增加药效,表现协同作用,相反,有一些药剂混合后表现拮抗。 例如,阿维菌素分别和毒死蜱、吡虫啉、吡蚜酮混配后防治西花蓟马,阿维菌素和毒死蜱共同使用显示效果增加,阿维菌素和吡虫啉或吡蚜酮则显现拮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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