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种审定是通过科学的试验,由专家对品种进行公正地评价,以确保新品种的优良特性,保证农业生产安全,维护种子使用者的利益。同时,品种审定的过程也是扩大品种知名度、提高品种声誉的过程,有利于新品种的推广。 根据《种子法》第十五条规定,只有主要农作物的品种推广应用前需要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农业部《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第二条“根据《种子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除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为主要农作物外,农业部确定油菜、马铃薯为主要农作物。”“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七种农作物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他1至2种农作物为主要农作物,北京市确定需审定的是大白菜和西瓜。予以公布并报农业部备案。”除此以外的农作物品种不需要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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