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必须遵循以下五大原则: 1、不破坏物理性状:混合后,能保证正常药效或增效,保持原有的物理性状,以免出现乳化性、悬浮率降低、分层、絮结、沉淀、有效成分结晶析出等现象。 2、不发生不良化学反应:混合物之间不发生不良化学反应如酸碱中和、沉淀、水解、碱解、酸解、盐析或氧化还原反应等。 3、不发生减少毒性和残留活性:混合物不会对果树及产品产生毒害作用。农药混合后,(微农资,微信农资营销平台,传播农业资讯,植保技术,请百度微农资)要求不增加毒性,保证对人畜安全,中等毒性农药与低毒或低残留的农药混用,可降低毒性或残留,减少果品中农药残留量。 4、使用方法尽可能一致:混合物中各组分在药效时间、施用部位及使用对象都较一致,能充分地发挥各自的功效。 5、先小试再推广:先在小范围内进行试验,在证明无不良影响时才能混用。 |
|声明:内容来自农学专业学生供稿,仅作为种植技术推广普及,如有误或侵犯您的利益,可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感谢合作。|种地网|手机版|茶叶知识|肥料价格|农药价格| 耕种帮种植网 ( 桂ICP备14001967号 )
GMT+8, 2024-11-22 14:53 , Processed in 0.630910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