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环保观念的深入人心,污染小的绿色农药渐渐成为主流,那些污染严重、农药残留超标这一问题未来将会导致农药企业将失去市场。因此我国政府推出了农药环保标准体系这一措施。 三水一菜农在种植菜心过程中,为灭害虫,擅自喷洒不合格的农药,农药残留超标,并在市场上销售达500斤。近日,三水法院对该菜农进行了宣判,被告人林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6个月),处罚金1000元,同时林某在缓刑期内,禁止从事相关生产活动。 2014年9月19日,三水区农林渔业局执法人员在大塘永平某村进行检查,通过对被告人林某种植的菜心进行监督抽鉴定,发现菜心中农药甲胺磷和甲基异柳磷超标。其中甲胺磷含量0 .26m g,超出标准要求近五倍,甲基异柳磷0 .26m g,超出标准要求2倍多。 “这些农药哪里来的,喷洒哪种菜?”工作人员上前问林某。林某称,自己种了0 .6亩多菜心,因为虫子较多,恰好8月份的时候,有人在附近推销没有商标的绿色胶罐农药,说杀虫效果好,于是就购买了几瓶。 “在检查之前,被喷洒的菜心销售了多少?”“大概销售了将近500斤,每斤1.8元,共卖了900元左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在食用农产品种植的过程中,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蔬菜上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产品,其行为已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被告人通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有自首情节,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与此同时,法院还向林某发出禁止令: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从事生产相关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