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品系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的杀虫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田稻飞虱害虫。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工作人员要穿防护服,戴防护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施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应按登记作物施药,不应在薯类作物上使用,会产生药害。 3、本品对蜜蜂有毒,不要在蜂场及其周围使用,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 4、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有毒,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6、避免孕妇及儿童接触。 中毒急救: 1、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最好是食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 2、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解开衣服,躺下保持安静。 3、误服:给中毒者喝温食盐水(1杯加入一汤匙食盐)催吐,并反复灌食盐水,直到吐出液体为透明为止。呼吸困难时,要进行人工呼吸。 中毒症状: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多在12小时内发病。轻度中毒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为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为癫痫样抽搐。解毒剂:用阿托品0.5-3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 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 水稻 稻飞虱 / 喷雾 注: (1)公顷用制剂量=亩用制剂量×15 (2)总有效成分量浓度值(毫克/千克)=(制剂含量×1000000)÷制剂稀释倍数) 1、防治稻飞虱于若虫高峰期,每亩用本品80-120克,对水均匀喷雾。 2、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10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 3、一季水稻最多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 产品说明: 水稻、小麦、棉花、果树、蔬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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