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要向无证、无照的不法经营者购买水稻种子。购买时注意经营者是否有种子代销营业执照、委托者加盖公章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书面委托书。其销售的种子一是必须是小袋包装;二是种子包装上必须有标签;三是种子必须是经国家或我省审定通过允许推广的品种;四是种子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购买种子时应认真阅读品种说明,了解品种的特征特性和栽培技术要点。根据我县历年自然条件和历年稻瘟病发生的实况资料,我县属于稻瘟病重病区,高感、感稻瘟病的品种(组合)极易发生稻瘟病,造成减产甚至绝收。要注意选择抗稻瘟病的品种,按标签的栽培方法和注意事项加强田间管理,增强植株的抗病力,在水稻破口抽穗期注意防治稻瘟病,做到用药正确、用量恰当、喷施适时。 三、向售种者索取购种凭证和品种介绍等有关资料,播种后将种子包装袋连同购种凭证、品种介绍等资料一起保存,发现种子质量问题时可作为索赔的依据。 四、为做好对种粮农民良种补贴工作,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推广杂交水稻每50公斤补贴100元,从购种环节对农民进行补贴。对本县区域内种植水稻的本县农民购买良种时每斤种子直接从售价款扣减人民币1元,购种者需携带身份证,在售种者登记好购种者地址(乡(镇)、村、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所购买的品种、数量、价格后进行核对并签名。 五、根据福建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1号公告(《金两优33风险警示公告》),建议广大种子使用者今年购种时谨慎选用金两优33。对继续选用金两优33的种子使用者,要求在稻瘟病轻发区种植,并加强稻瘟病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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