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是指杂草,泛指生长在有害于人类生存和活动场地的植物,一般是指非栽培的野生植物或对人类有碍的植物。其生物学特性表现为:传播方式多,繁殖与再生力强,生活周期一般都比作物短,成熟的种子随熟随落,抗逆性强,光合作用效益高等。 全球经定名的植物有三十余万种,认定为杂草的植物约八千余种;可按其对水分的适应性分为水生、沼生、湿生和旱生,按化学防除的需要分为禾草、莎草和阔叶草,此外还可根据杂草的营养类型、生长习性和繁殖方式等进行分类。 农田杂草的主要危害: 杂草与作物争夺养料、水分、阳光和空间,妨碍田间通风透光,增加局部气候温度,有些则是病虫中间寄主,促进病虫害发生;寄生性杂草直接从作物体内吸收养分,从而降低作物的产量和品质。 人工除草,包括手工拔草和使用简单农具除草。耗力多、工效低,不能大面积及时防除。现都是在采用其他措施除草后,作为去除局部残存杂草的辅助手段。更多的除草方式是物理除草,利用水、光、热等物理因子除草。如用火燎法进行垦荒除草,用水淹法防除旱生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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