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要求 以 “三废” 污染轻的地区作为无公害大白菜生
产基地选择的基本条件; 基地附近 (方圆1000米以内) 没有造成污
染源的工、 矿企业; 基地距主干公路线200米以上; 基地距医院、 生
活污染源2000米以上; 有毒、 有害的化学投入品应有严格管理规定,
不允许在棚室内及田间存放。
(2) 土壤条件 要选择地势高燥、 排灌方便、 地下水位较低、
土层深厚、 疏松、 肥沃的地块, 以沙壤土、 土壤及轻黏土为宜, 有机
质含量15克/千克以上, 碱解氮含量80毫克/千克以上, 速效磷含量
50毫克/千克以上, 速效钾含量100毫克/千克以上, 土壤全盐含量
不得高于3克/千克。 基地未长期施用含有有毒物质的工业废渣改良
土壤。 前茬为非十字花科作物。
(3) 灌溉条件 基地的灌溉条件应是深井地下水或水库等清洁
水源, 避免使用污水或塘水等地表水灌溉; 山地农区河流的上游没有
工矿污染的可用地表水。
(4) 环境质量 基地灌溉水质量、 空气质量和土壤质量应符合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 (NY5010—2001)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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