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杀菌剂使用注意事项 1、合理配置浓度:在使用农药时一般都会对农药进行稀释,有大部分农药需进行二次稀释,这就让我们了解到,在稀释农药时一定要注意合理配置浓度。不管是稀释的浓度大或是小,都不能使药效最好的发挥出来。 2、选准喷施时问:不管喷药的时间或早或晚都会影响药效,不同的病害喷施农药的时间也不同,通常杀菌剂的用药时间均应掌握在发病前(保护用药)或发病初期(防患于未然)为佳。 3、掌握用药次数:杀菌剂的喷药次数主要是根据药剂残效期的长短和气象条件来确定。一般每隔10-15天喷一次,共喷2-3次。遇特殊情况,如施药后遇雨,应及时补喷一次。 4、提高用药质量:杀菌剂的喷药质量包括用药数量和喷药质量。用药数量要适宜,用药过多一方面会增大成本,另一方面还极易造成药害。而用药过少则无法达到用药目的。用药质量要讲究,喷药时要求雾点细密,喷药均匀,要喷遍植株茎干和叶片正反面,力求做到不漏喷。 5、严格防止药害:杀菌剂药害的原因有很多,一般水溶性较强的药剂容易发生药害,第二不同作物对药剂的敏感性也不同。 6、谨慎药物混用:杀菌剂不少为碱性农药,故不能与遇碱性物质易分解失效的杀虫剂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呈碱性不能和多菌灵、甲托、代森锰锌等混合使用,否则会造成“两败俱伤”。 7、注意规避抗药性:使用杀菌剂也存在作物病害的抗药性问题,长期使用单一的药剂(主要是内吸杀菌剂),就会导致病原物产生抗药性,即使多次重复用药也无济于事,甚至变本加厉。为规避病害抗药性,要科学选用农药的基础上,切实做好不同类型的药剂的交替(轮换)使用,严禁长期单独使用一种农药。 二、农药肥料混配注意事项 农药相互混配注意事项 1、农药混配不超三种。农药混用一般以两个品种为宜,必要时也可以三个,再多易产生不良后果。 2、共防类药混配用量酌减,单治类农药混配按“各量”。因共防相同目标,理应药力互助,在配制手法上通常是按平分的相加作用的规则。即二混时,各自保持原用药量的一半;三混时照此类推。 3、农药混配应遵循:微肥-可湿性粉剂-胶悬剂-水剂-乳油的顺序 依次加入,并不断搅拌,待一种药剂充分溶解后再加下一种药剂两种可湿性粉混合,要先将可湿性粉混合均匀,再加水稀释。 4、混配用药现配现用,混用农药要做到现配现用,尽快用完,不可存放。 5、中性农药之间可以相互混用:例如乐果、敌敌畏、马拉硫磷、杀螟硫磷、甲萘威、混灭威、杀虫双等。酸性与碱性农药都不能相互混合使用。酸碱度是影响各组分有效性的重要因素。 6、注意混配后浓度。例如两份配好的药液混合后,倍数都扩大。 7、药效速度不一样的农药合理混配优势互补。例如: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作用快,而特异性杀虫剂杀虫速度迟缓,两种混配可以取长补短;阿维菌素与高效氯氰菊酯混配,前者杀虫慢,后者杀虫快,混配后可加速杀虫作用;如保护性杀菌剂药效缓慢,治疗性杀菌剂药效快,通常将治疗性杀菌剂与保护性杀菌剂混用,如:甲霜·锰锌。 8、扩大防治谱。例如阿维菌素对鳞翅目害虫杀伤效果好,但对螨类无效。如果和哒螨灵混配,就可以同时防治鳞翅目害虫和和螨类害虫了。 9、延缓抗药性。据试验资料显示:用20%菊马乳油(氰戊菊酯单剂与马拉硫磷混配)与20%氰戊菊酯分别处理棉铃虫,经过16代不断处理后,进行抗性水平测定,发现用氰戊菊酯单独棉龄虫比用菊马乳油处理的棉铃虫抗性高出65.54倍,表明菊马乳油有显著延续棉铃虫抗药性的作用。 10、杀虫剂和杀菌剂的混用,要具体到药物的成分、特性,混合后能否产生化学反应生成有毒的、无效的其它物质。如杀虫的敌百虫可以和杀菌的退菌特、代森类、福美类混合使用,而杀虫的乐果、敌敌畏就不能与杀菌的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石灰等混用。 11、并不是所有杀虫剂混配一定就会增效,酸碱度是影响各组分有效性的重要因素。如在碱性条件下,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福美双、代森环等二硫代氨基甲酸类杀菌剂易发生水解或复杂的化学变化,从而破坏原有结构。在酸性条件下,2.4-D钠盐、2钾4氯钠盐、双甲脒等会分解,因而降低药效。 有些杀虫剂遇碱性物质会分解失效,如有机磷类杀虫剂,如果与它们混配的药剂具有碱性会减效。 12、有机硫类和有机磷类农药不能与含铜制剂的农药混用。如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杀菌剂、2.4-D盐类除草剂与铜制剂混用因与铜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 13、微生物杀虫剂和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不能与杀菌剂混用。 14、乳油和可湿性粉剂混用,要求不出现分层、浮油、沉淀等现象。 15、应避免混合物出现药害,混合物组成中有效成分的化学变化可产生药害。例如石硫合剂与波尔多液混用可产生有害的硫化铜,也会增加可溶性铜离子含量,敌稗、丁草胺等不能与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杀虫剂混用。 最后,确定混配做试验:在透明的玻璃容器中混合药液,观察是否会有浮油、絮结、沉淀或变色、发热、产生气泡等不正常现象。凡药液显示出了化学变化或药液物理性状有恶性循环化,这种混配就不可取。如果混配试验没有问题,还应进行田间小面积或单株农作物的药害试验,若无药害,才可应用。 化肥与农药混用注意事项 固体农药化肥可直接混用,而固液混合或液液混合则应先考虑混合后可能发生的变化。 1、碱性农药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松脂合剂等不能与碳酸铵、硫酸铵、硝酸铵、氯化铵等铵态氮肥和过磷酸钙混合,否则易产生铵挥发或产生沉淀,从而降低肥效; 2、碱性化肥如氨水、石灰、草木灰不能与敌百虫、乐果、速灭威、甲基托布津、井岗霉素、多菌灵、叶蝉散、杀虫菊酯类杀虫剂等农药混合使用,因为多数有机磷农药在碱性条件下会发生分解失效。 3、化肥不能与微生物农药混合,因为化学化肥挥发性、腐蚀性强,若与微生物农药如杀螟杆菌、青虫菌等混用,易杀死微生物,降低防治效果。 4、含砷的农药不能与钾盐、钠盐等混合使用,例如砷酸钙、砷酸铝等如钾盐、钠盐混合则会产生可溶性砷,从而发生药害。在所有的肥药混合使用中,以化肥与除草剂混合最多,杀虫剂次之,而杀菌剂较少。 化肥与化肥混合的注意事项 1、过磷酸钙不能与草木灰、石灰氮、石灰等碱性肥料混用,否则会降低磷的有效性;磷矿粉、骨粉等难溶性磷肥也不能与草木灰、石灰氮、石灰等碱性肥料混用,否则由于土壤中的有机酸被中和,使难溶性磷肥更加难以溶解,作物无法吸收利用; 2、钙镁磷肥等碱性肥料不能与铵态氮肥混施,因为碱性肥料若与铵态氮肥混施,会增加铵挥发。 3、化学肥料不能与细菌性肥料混用,因为化肥吸水性、腐蚀性、挥发性较强,如与根瘤菌等细菌性微生物混合,会杀伤或抑制活菌体,使细菌性肥料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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