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的采样路线通常按S形法布点。根据经济作物生长期的长短和所测定项目要求,选择适宜的采样时期或次数。一般生长成熟期延续时间较长的经济作物,采样应在其主要成熟期进行,必要时可在其成熟过程中采2~3次样品,如棉花、烤烟等都需多次采样;一次性成熟收获的经济作物,应在收获前采样。 采样时应在试验区或地块中采集不少于10个样株上、采集部位相同、成熟度一致的经济器官或部位,如块根、茎、棉桃、果实等若干个组成平均样品。平均样品的绝对数量:较小的果实(或块根、茎)应不少于30~40个,中等大小的应不少于20个,大的果实等不少于10个(数量多时可在分析制备时将每个果实或器官切取勻致的1/4或1/8,总重以1千克左右为宜混勻后用于分析)。采集的植株样品分别装入塑料袋内,粘贴标签,扎紧袋口。 如果需用鲜样进行测定,在采样时最好连根带土一起挖出,用湿布或塑料袋装,以防萎蔫。采集根部样品时,在抖落泥土时或洗净泥土的过程中,应尽量保持根系的完整性。 市场采样可按照市场上出售的经济作物取样要求进行。 |